数字视频编解码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深圳分室
National Engineering Laboratory for Video Technology – Shenzhen Division

实验室请假及考勤规定

时间:2019-06-04

第一章 总则

一、为加强实验室学生的组织性、纪律性,规范实验室请假和考勤行为,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,根据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有关规定,结合实验室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规定。

二、本规定适用于实验室所有学生。

三、本规定包括请假、考勤等事项的管理。其中,请假包括事假、病假、丧假等。

第二章 请假

一、学生无论请假时长、不论病假还是事假等,需要第一时间请示导师,导师同意的情况下请假批准程序,获准后方可离校。

二、打印并填写《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请假单》,请假批准程序如下:

1、请假一周(含)以内,由导师批准;

2、一周以上,由导师及学院主管负责人批准,同时需获教务处领导批准;

3、一学期内累计不能超过一个月;

4、累计超过一个月以上者,需办理休学手续。

三、因病请假需凭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(医院开具的病情诊断单或相关证明),开会需提供会议通知或邀请信等材料。

四、一周(含)以内的请假单审批签字后附上相关证明交到科研助理处,一周以上的请假单审批完成后附上相关证明文件交到学校教务处。

五、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到交请假单的老师处办理销假。如需续假,应办理续假手续,续假手续与请假相同。

六、学生有下列情况者,均按旷课论,一天按4学时计算,根据情节轻重,进行批评教育以至给予纪律处分:

1、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参加培养计划的教学或科研活动;

2、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校(含未办理审批程序出国、出境);

3、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按期注册者;

4、请假期满未续假,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。

七、学生在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的离校、返校应符合学校规定的时间,非正常放假时间的离校,一律须先向导师汇报,按请假流程执行,不可擅自离校。若事情紧急,可以通过电话/短信/微信等事先告知课题组导师,但事后需补发邮件和请假审批单。

第三章 考勤

一、实验室科研工作实行考勤打卡制,周一至周五须保证要求的科研时长(上午9:30~11:30,下午 2:30~5:30);周末时间不做强行规定。

二、对于开会、出差、上课、实习、请假、面试等特殊原因未按时打卡的学生须在实验室群公告填写请假登记。

三、考勤结果将作为补助发放和评优评先的一项重要依据。

第四章 附则

一、实验室学生均需参照执行,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